仁桥月度观点 ∣ 议2018年的“核心资产”
2018-01-04
12月市场震荡为主:上证50下跌0.1%,沪深300上涨0.6%,创业板下跌1%。
岁末年初,市场上讨论最多的往往是新一年的市场风格问题。诚然,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市场每一年确实都呈现出显著的风格特征,08-17年的风格可以简单总结为:08双杀 - 09周期 - 10成长 - 11双杀 - 12价值 - 13成长 - 14价值 - 15成长 - 16周期 - 17价值;这种风格特征展示出了当年的市场概貌,当然,风格特征的变化既有一定的规律性,又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017年显然是价值股的盛宴,说的具体点叫做“漂亮50行情”或者“核心资产价值发现行情”,站在今天,我相信市场上大多数投资人都对这样的行情深表认同;没错,我们确实应该投资于行业内最优秀的公司,这是高效的资源配置属性客观要求的,我们也认同大盘股的流动性溢价效应,不过,问题的重点在于,我们如何为行业内最优秀、同时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核心资产进行定价?一个好的资产就可以不在乎价格吗?好的资产就不会产生泡沫吗?
“核心资产”的寻找是价值发现的过程,如果我们认为企业的基本面最终会通过财务数据体现出来的话,那寻找“核心资产”的关键便是找到每个行业中拥有较高且持续的ROE的公司,当然这里的ROE是需要调整的,这些公司是行业内效率最高、最能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代表,我相信“核心资产”的持有人大多数都应是ROE投资的信徒,对于这一点,我们理解且深表认同。不过,ROE投资解决了什么是“好”公司的问题,但是没有解决“好”公司的定价问题。其实,用过去长时间的ROE去评价一个公司时有一条基本假设,即过去长期稳定且很高的ROE水平在未来是可以复制的,好公司是有基因的,即未来会重复历史。但是一个公司的股价的变化除了受盈利的影响还受到估值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好公司在不同时点估值的差异也是非常大的,如果我们遵循ROE投资的逻辑,认可未来会重复历史的假设前提,那我们必然也要尊重“好”公司估值上的历史规律,尊重“均值回归”的逻辑。“核心资产”的定价本质上是要依靠绝对估值法DCF,DCF方法虽无法做到准确,但却能提供给投资者一个区间,当然,相对估值方法也是一个区间的概念,两者结合在一起应用会更靠谱,可信度会更强。最后,总结来说,在我们的投资中,我们一贯的想法是,应该去持有各行业内最优秀的公司,但这些公司最好是低估的,最起码估值也应该是合理的,用高价格去买入任何公司,哪怕是每个行业内最优秀的公司也是不可取的。
说了一大堆,其实我只是想表达展望新的一年,2017年的投资风格大概率会结束,因为很多传统行业中“核心资产”的估值会“均值回归”,而另外一些即将摆脱短期行业困境,估值合理,或者长期不被市场关注的新兴行业的“核心资产”将逐渐崛起,我们的目标标的都将来自于这里。“逆向投资,做价值的发现者而不是最随者”,这是我们一直坚定追求的目标。
操作层面,随着部分优质公司的股价已进入了可投资区间,按照上月的计划,本期我们逐步提高了产品的股票仓位和个股集中度,同时部分可转债也进入了我们的投资视野,我们相信耐心的等待和谨慎的甄别最终会给我们投资人带来更稳妥更持久的收益。
总之,本产品仍会以“绝对收益”为唯一目标,坚守“谨慎勤勉、与时为伴”的投资信条,注重“安全边际”,勇于逆向思维、独立判断,力争创造更稳定更优异的投资业绩,最后衷心感谢各位持有人对本产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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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仁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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