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桥月度观点 ∣ 拥挤的“核心资产”
2019-07-02
01
6月市场震荡上行:上证50上涨7.4%;沪深300上涨5.4%;中证500上涨0.8%;创业板上涨1.9%。
尽管指数距四月初高点尚有距离,与去年初以及2015年的高点更是相距甚远,但就在本月,有一批股票创出了历史新高,其中多数为大家耳熟能详的“核心资产”。一时间,坚决拥抱“核心资产”成为全市场最有效也最受追捧的投资行为。但是,作为长期坚持逆向投资策略的我们,却越发的相信,这种由一致性行为催生泡沫的情景似曾相识,没有拥挤便没有踩踏,而危险恐怕已在不远处。
02
很多朋友会反驳说,这次不一样!首先,随着外资占比的加大,其对市场的定价主导权必然增强,而他们对“核心资产”均青睐有加;其次,在股票定价模型里,A股市场过去很长时间过于重视增长率这个因子,而忽视了稳态下ROE的水平,但随着经济增速整体下台阶,高增长的公司越来越少,稳态下的ROE更为重要,这有助于“核心资产”的估值提高;再次,科创板打新的底仓配置需求有利于资金源源不断的流向“核心资产”。每一条似乎都有道理,然而,这次真的会不一样吗?我想还是用《周期》里面所引用的马克吐温的那句名言来回答吧,“历史不会重演细节,但过程却会重复相似。”每一个泡沫均是如此。
有朋友可能还会追问,你有什么理由证明“核心资产”存在泡沫、或是明显高估呢?坦率的讲,逆向投资策略里面很重要的一个逻辑前提是“均值回归”,即无论是市场风格还是估值,长期都遵循均值回归的规律。市场风格和估值变动的背后,多数时候受到的都是投资者情绪的影响,而这种情绪的变化往往都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我们知道,无论是指数还是公司,其价格的波动都是由业绩和估值的波动这两部分共同组成,而估值的波动有时会更大,因此,监控好估值的波动区间将是我们监控投资者情绪的非常有效的指标。当投资人逐渐“拥挤”到一个极端时,逆转也会随之而来。
我们列举了近期创新高的几个最热门公司的长期估值波动区间。
显然,这些公司近期股价的上涨并非来自业绩驱动,而是源于估值的快速扩张,目前的估值水平基本都处在各自长期历史均值向上一个标准差之上的位置。这些图不能告诉我们股价顶在哪里以及顶在何时,但在长期的历史数据下,它真切的告诉了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以及今天的股价背后隐含了多少投资者的乐观假设和亢奋的情绪。钟摆终将回转。
03
回到我们的组合,我们完全不持有这些最热门的“核心资产”,相反,我们的重点品种,当前估值基本都处在各自长期历史均值向下的一个标准差左右的位置。写到这里,我脑海里突然闪现了2015年初的情景,想到了当时对创业板投机文化盛行的坚决抵制,但坦率的讲,那几个月过得并不轻松。最后用2015-03-26诺安灵活配置基金年报中我写的一段原文来结尾吧,愿与仁桥的每一位朋友共勉。
“那今年最大的低于预期的风险是什么,我认为还是以创业板为首的绝大多数‘伪成长股’的价值回归,当前市场上近乎所有的主流投资风格都已指向已经毫无安全边际的‘伪成长股’,这是一场盛宴,但注定也将是一场‘剩宴’,当一种思维已然成为大多数人的定式的话,那市场就会像前面所说,悄无声息的沿着阻力最小的方向溜走了,原因是如果一种思维定式长期存在的话,其后果必然是逻辑上的某种畸形,泡沫也就会形成,而无论我们承认与否,泡沫就在那里,大了自然也会破,会是2015吗?我不确定,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总之,仁桥资产仍会以“绝对收益”为唯一目标,坚守“谨慎勤勉、与时为伴”的投资信条,注重“安全边际”,勇于逆向思维、独立判断,力争创造更稳定更优异的投资业绩,最后衷心感谢各位持有人对仁桥资产的信任!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仁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服务
010-66026320
CS@renbridge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