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桥月度观点 | 拐点已不期而至

2022-12-04

仁桥月度观点 | 拐点已不期而至

11月,随着各种利好的接踵而至,市场大幅反弹。其中上证50上涨13.5%;沪深300上涨9.8%;中证500上涨6%;创业板上涨3.5%,恒生指数更是大幅上涨了26.6%,一扫过去几个月的阴霾。坦率地讲,不知不觉之中,左侧布局的窗口期已经关闭了,市场随即进入右侧演绎的阶段。在这一跌一涨之中,市场完成了一次极限的压力测试,风雨之后终现彩虹,此乃“盈亏同源”,这是投资世界最真实的写照。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影响市场的诸多因子都发生了重大转变,而这样的转变是趋势性的,因此,面对右侧的市场,我们仍会怀着更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去筛选,希望最终有好的收获。


一直困扰市场的“三座大山”近期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首先,关于地产行业,“三支箭”的相继射出彻底扭转了行业硬着陆的风险,短期的风险警报已经解除,尽管中期趋势投资者仍有分歧,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仍是金融行业政策的底线。对行业而言,未来应该更关注的是监管层对问题房企的态度,是继续救助,破产清算,还是兼并重组,这需要有一些指导性文件或更明晰的标准,也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更好的评估行业未来的趋势以及中长期的竞争格局。回头路大概率不会走了,但新路怎么走此刻大家还不清楚。


其次,疫情对经济的扰动随着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出台也出现了拐点。在一个两难的选择中,是没有中间地带的,向一个方向的一小步往往意味着一个新阶段的降临。从近期几个城市的数据看,我们的重症率是远低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当然,可能有不同阶段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病毒的毒性确实在下降。未来,避免医疗体系的挤兑风险应是重中之重。这需要政府的权威部门对病毒本身做更全面更系统的介绍,同时也要求我们的诊疗体系更加的科学。总之,相信政府的统筹能力,也相信中国老百姓的智慧,我们会做的更好的。


最后,海外风险,特别是美国的通胀问题近期也出现了拐点。10月低于预期的CPI数据是个标志,也是个起点。我们看到,无论是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美元指数还是人民币汇率近期都有明显的反应,这样的趋势大概率会贯穿2023年,这是符合我们的预期的,我们在前面月报里讲的“宏大叙事”,即两个周期的共振越来越值得期待了。简单来说,还是之前的结论,港股市场会是未来的焦点,等待估值和业绩的双击。


除了“三座大山”的逐步瓦解,本月还有一些非常积极的因素是值得重视的。一个是易主席讲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这涉及到国企估值的问题,客观地讲,有一批国企,特别是在香港市场上,其定价是肉眼可见的不合理,这里面既有公司自身的原因,也有投资者的原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当春天来时,三尺之冰也终将融化,近期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希望是个好的开始。另一个长期积极的因素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破冰。尽管初期金额不高,但由于是长期资金属性,且具有显著的累积效应,未来会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和蓄水池。合抱之木,始于毫末,未来是可期的。


最后,2022年即将收官,逝者如斯夫,用更积极的心态布局来年吧。


总之,仁桥资产仍会以“绝对收益”为唯一目标,坚守“谨慎勤勉、与时为伴”的投资信条,注重“安全边际”,勇于逆向思维、独立判断,力争创造更稳定更优异的投资业绩,最后衷心感谢各位持有人对仁桥资产的信任!


声明:本文由仁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撰写,本报告内容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仁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010-66026320

CS@renbridge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