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 从不确定性中获益
2024-07-30
文 | 李晓青
《反脆弱,从不确定性中获益》是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继《黑天鹅》、《随机漫步的傻瓜》之后又一本关于不确定性和概率的力作,并被其认为是核心著作。其在开篇言明了自己的道德准则,表达的观点必须是经过实践的、经过认真思考的,而毫不妥协地真诚、自由地评价世界则是其道德责任。
该书讲述的是,面对混乱、未知,我们如何利用它并从中获益。所谓“反脆弱”,并非指坚强、坚韧;后者仅表示不受损、不受伤害,前者更强调从不确定中迭代、利用随机事件和不可预测的冲击实现自我再生。类似于“毒物兴奋效应”,小剂量的毒物实际有利于机体健康、让人变得更强壮,先给一点可控的伤害、反而增强抵抗力。
反脆弱的来源
无论是身体、大自然,还是教育、工作机制等,为了面对不确定性、其往往会激起系统的过度反应并建立额外储备,以便应对更糟糕的结果。这种额外储备形成冗余,当风险发生时、额外储备得以释放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类似我们的器官、都有额外容量保证我们受冲击时具备缓冲。
过度反应是一种保护机制,过度补偿也常被视作稳定性的来源。前者针对不确定性迭代出应对方式,后者则强调从根本消除压力源和随机性。类似于家长制的教育和体制,把一切安排好,但所谓不确定性、即难以预测和防范,过度补偿反而消灭了反脆弱的形成路径、却无法根绝黑天鹅降临。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一个系统的稳定,源头实则是一定的压力和风险刺激。“创新不是培训出来的,是过度反应释放了多余的能量成就了创新”。社会也好、个人也罢,预测、保护和规训带来的多是短期秩序;而长期秩序更依赖于日常的随机性,没有波动、就没有稳定,实际是用进废退。不确定性和干扰带来优胜劣汰,随机突变在决定下一代特征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压力因子则在复杂系统中扮演者信息传递的角色。
通常的错误
人们在面对不确定性时总抱着想做点什么的心态,但或许适得其反,伤害往往来自于否认反脆弱性。这类似于医源性损伤的案例,给员工配备私人医生导致我们更容易受天真干预的影响,他们往往需要向外界证明其无愧于雇主所付的薪水、却导致耐药性和脆弱性。系统中常存在没有任何目的、不起任何作用的随机信息,我们需要消除噪声。这其中拖延很可能是一种生态或者自然的智慧,让事情顺其自然发展、行使其反脆弱的本能。
为了所谓的干预或者调控,一种常见手段是借助高频的、大量的数据进行预测。但在数据和预测中陷得越深、错误的比例可能越高。我们可以直接感知到数据的好坏,却忽视数据的背景、周期及属性,又或者忽视数据在整个系统评估中的权重、遗忘行动本身的初心。事实上,要把事情做对,我们更要学会在缺乏有意义的信息素材时保持沉默。
经验、预测与干预很多时候类似精确无比的公式,常会忽略长尾情况、将我们暴露在未被定价的风险中。资深交易员拒绝繁杂的数学模型,简单的启发法最为有效;与其文章中讨论,不如放手去做,“写故事的人往往不会飞行”、“历史由失败者撰写”。
反脆弱的微观机制
压力因子地正常释放塑造反脆弱性,但也要将此种随机性与波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果我们将错误当作一种信息源来看待,用理性的方式采用试错法,那么每一次的错误都会给你提供信息,让你了解什么行不通,并在这个过程中寻找最好的解决方案。犯错误本身不是问题,停止内省、或者回避用错误产生的信息来更新自己才是症结所在。避免“受害者心态”,没有犯过错的人比犯过错的人更不可靠。
对于运行的系统来说,如果压力源让一部分微观个体受损、但让另一部分微观个体收益,则反脆弱性仍然存在,优质产品的出现往往伴随末尾玩家的出局、企业的失败也伴随着经济体的反脆弱。但这个过程中需要区别压力刺激的类型,如果这类错误对系统而言是独立的、微小的、局部的,则有助于改善系统的安全性;如果是关联的、整体的、巨大的,则可能需要加以控制。后者更容易出现在一种制度之下,即每个微观个体之间独立性差、相互之间关联度高,这种系统更脆弱。
除了压力因子的程度以外,频率也是一个问题,应充分给予个体或者系统复原的时间。急性但间断的压力因子也比慢性但连续不断的压力因子更有益。例如因拖延而产生的内疚、考试压力、长时间的通勤等,这些慢性压力损伤往往来自于现代社会中机械化的部分、更鼓励人变成一台机器,要按照操作手册、按部就班、有计划有安排地做事情,减少波动性、减少随机性。这件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自身的脆弱性。
较之于成功,生存的优先级更高。我们可能寄希望通过于保护和干预来达到最好的结果,但与此同时很难脱离不确定性的袭扰。暴露在压力中、做最坏的打算,最好的情况却可能水到渠成。“如果你勇于承担风险,有尊严地面对自己的命运,那么你做什么都不会贬低自己所做的事情;如果你不承担风险,那么你做什么都不会使自己伟大”,杀不死我的终将使我更强大,个人如此、系统亦如此。
—全文完—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仁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服务
010-66026320
CS@renbridgefund.com